Sunday, October 22, 2006
布店男孩
想到住了十幾年,見證我成長歲月的布店,不免鄉愁又襲了上來。
那是在二馬路一整排兩層樓高的建築,我們家的布店從角落數起是第四間。樓下是布店,樓上是住家。我在那裏度過了約15年的歲月,算是“城鎮的小孩”。聽説是在我五嵗那年搬進去的,然之前在比較鄉間生活的記憶卻始終無法記起來。
我們熟悉的兒歌《客人來》裏,唱到“客人來,看爸爸,爸爸不在家;我請客人先坐下,再敬一杯茶...”,對我來説是從來沒有的,爸爸很難不在家,最多是在樓下。作文裏許多人提到爸爸上班去,晚上才回來的光景,我也從來沒有過,還有點羡慕。爸爸啊,就在樓下經營著養活我們一家的布店,午飯、晚飯都要上來一起用的。可現在回想起來,這其實就是一種幸福啊。
我也常到樓下去。可我,從小就不是做生意的料,客人來了,我懶得招呼,我下樓的目的大多是要看報紙,新聞也好,連載小説也好。總之顧客要買不買,隨他吧,我可不做推銷。所以啊,這布店早注定沒有人繼承的啦。
不過身為布店男孩,當然還是會幫忙的。還記得剛開始都只能幫忙“綑布”- 布剪好之後把剩下的布綑捲起來。小時候只能“綑”36寸的那種老人内穿用的褲布,或是小朋友做睡衣的,36寸是打開的寬度,實則是只有18寸的木板為軸心,最適合小朋友做了。或是幫忙把剪好的布褶好,爸爸的要求都要整整齊齊的,否則他也不罵人,只是會再重褶一次。
漸漸地手長了,肩膀寬了,才能捲起45寸,以圓筒為軸心的筒型布。這類的布料一般是最普遍的,男生的襯衫、女生的花衣,大都屬於這類45寸“濶風”(寬度)的布料。捲時要注意兩旁的平均,有靠著以剩餘的筒布擺成的桌面來捲,或雙手把筒布拿著在空中捲都可。後者比較快,卻也比較費力,臂力不夠是撐不住的。
捲起來放囘原來的位置也需要一定的技巧,速度要夠快,和比鄰的布筒緊緊靠在一起,否則布的一角就會漏了出來,就得重新再來。一般棉質的布料都還好,若是那種比較滑的,有時真的還得放個兩三次才會成功。
有一些布筒是要挂在外頭或插在店門口的桿子上,招徠顧客用的。那種的捲法,就不需要把布都捲好,而是留個一碼半到兩碼左右的布頭,再把這片布頭鋪在布筒上,印象中老覺得它們像極了一個個印度女孩。
似乎是中五以後的假期吧?等著SPM放榜的我正式成爲了店員之一,有薪水領的噢。多少錢竟然記不得了...那時才真正體會到了做生意的不易,除了講到嘴痠都不見得有人要買,還有全天因爲站立而引發的腳痠。
顧客有時會買很多的布,只要超過三碼的,就不能用一般褶被的方式來褶了。有陣子流行“車”(縫製)枕頭套來賣,於是顧客一來就是大量地買,三十碼、四十碼的,那像一座小山的布,褶起來也頗考技巧和力氣。首先得找到布頭,然後左右手把布在胸前拉開約一碼的距離,先右手順著布緣滑出去,以右手手指定位後,再用左手順布緣拉開滑出去,左手手指定位。這樣來來回回地,直到布被拉完。有時太重了,連下巴都要用上,幫忙支撐布的重量。
好不容易拉完了,由於開頭的距離大約是一碼,因此還可以順便點算,看看剛剛用尺量的時候是否量多或量少了?量布很考集中力,一不留神就容易出差錯,所以記得爸爸在量布時最嚴肅,無論你講什麽他都不會應聲,要耐心等他量完。所以縱然吃飯時間到了,若爸爸還在量布,是不能叫他的。若是不知好歹,挨駡是應該的了。
還有一種布是男士的褲布,60寸寬,對折是30寸,也是用木板做軸心。綑捲這種布也是我們常做的,只是捲完後,小時後由於力氣不足,就這樣交給爸爸或叔叔,由他們自己去把那一匹布曡回去。直到長大了,才有力氣幫忙這一項,把壓在上面的布匹搬開(有時是五、六匹),把剪好的那一匹布放上去時,還得留個一碼到兩碼左右的布頭,向裏褶入,留個長度在外,供顧客選布用的。
第一次親自量布、剪布應該是有次吃飯時間,叔叔姑丈都不在,爸爸也在招呼另一個客人的時候。終於有機會了,可那時的心情真的是戰戰兢兢,把布量好,褶好出一條筆直綫,拿起剪刀,竟然唰的一聲就過去了。我的處女作,沒有太大的驚險,或許從小耳濡目染,“刀法”早就在心裏練熟了。從此就真的幫得上了,從介紹、談價、量布、剪布到收錢,整個過程都可以獨當一面了。可我,說實在,只覺得好玩,還是沒有想過要以此爲生。所以啊,也一直沒有把它當一回事...
到了晚上,關了店,就是我們父子的時間了。爸算鈔票,我算銅板,印象中也沒有太多的談話。一般上我算完後就上樓了,留爸爸在樓下做最後的結賬。以前的爸總是對客人很多話,對我們卻不多言...刻苦勤儉是爸給我最深的印象。
幾年前布店生意結束後,爸媽也離開生活了幾十年的麻坡,到新山和大姐住在一塊。現在的爸,應該是上年紀了,和我們說起話來總是要重復好幾遍,套句媽媽說的,像爺爺,呵呵。我自己似乎也有遺傳到一些這樣的“特質”噢。
回憶寫起來似乎不再是遙遠的事。以前不覺得怎樣的布店生活,經過了十幾年,竟變得份外珍貴。以前覺得沒有學習到什麽的,敍述起來竟也是那麽多的文字。這樣的環境,這樣的成長歲月,現在回首才知道那是獨家獨有的,還好有了部落格,可以和大家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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