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03, 2007


有些人想把舊的東西捐贈給慈善團體,但當慈善團體因爲人力或不需要而婉拒時,總是得來這樣的反應:新加坡太富有了,即使慈善團體也一樣...

這其中的誤會可大了。慈善團體無法接受每樣捐贈的物品,原因很簡單,最主要的是不需要那樣東西。

可以把它轉送給其他人吧?問題來了,慈善團體一般的員工預算都比外界來得小,原本就沒有專人在處理這樣的轉送工作。硬要送來,只是增加工作人員的工作量去處理轉贈,把其他的工作拖延了。

送禮物給人,最好也是別人所需要的,對嗎?若每個人都一廂情願,認爲送出去就是好事一樁,則就有點太不鼓勵收的一方的感受了。

君不見災難發生時,很多人都送衣、送糧食、送水...有時候真的是單方面的,做了善事換來心安。結果災難現場堆滿了捐贈物品,甚至引起災民的爭先恐後,怕搶不到所需要的,又留下一堆沒有人要的。

有的要捐贈物品,或許是幾罐食品/奶粉類的。不收,覺得這團體沒人情味,收了,真的不易處理。一般一個團體所照顧的絕不是幾個人,要給誰才公平呢?丟掉,又辜負了捐者;不處理,又不行,實在是頭痛的事。

有些更糟,捐的都是已經要過期(甚至過了期)的物品,或是已經不太能用的...問也沒問,直接拿到人家門口,放了就走。這種美其名是捐贈,實則是自家倉庫的大清理。

一位貧窮的老翁走路已經不方便,送他腳踏車,他不接受是因爲他太富有了嗎?老翁可以賣掉腳踏車,換現金啊?那爲何不直接給老翁現金,或是他所需要的物品呢?

付出若想要別人一定得接受,也是一種求;有求,就有求不得苦啊。只問耕耘,不問收穫,是人到無求品自高;付出無求還能感恩對方,又更上一層樓了。

新加坡的確相當富有,但當慈善團體無法接受某樣捐贈品時,大多時候不是因爲很富有的關係啊。


No comments: